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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7-10-17    作者:     来源:永利官网     点击:

一、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工作

1、时间安排

11月9日前,报送《山西师范大学发展学生党员预审表》。

11月10日,报送《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公示表》《拟转正预备党员公示表》,公示发展对象和拟转正预备党员基本情况。

11月18日—11月19日,党校第32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

11月21日,领取《入党志愿书》。

11月21日—11月24日,召开支部大会、组织谈话、学院(实验中学)党委审批,完成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适时安排支部大会、学院党委审批,完成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工作。对于拟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在征求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党委要提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2、审批材料的报送

接收预备党员,须填报《党的发展对象备案表》《发展党员审批表(学生)》(A4纸打印1份,加盖学院党委印章),于11月27日报送党委组织部。

预备党员转正,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学生)》(A4纸打印1份);填写《学生党员档案转递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2份);及时转递预备期满转正党员的档案。以上三种材料于12月16日前送交组织部。

3、新党员宣誓工作

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仪式结束后,须报送宣誓现场电子照片1张。

二、教工党员发展、转正工作

1、时间安排

11月9日前,报送教工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材料。

11月10日,报送党的发展对象备案表、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公示表和拟转正预备党员公示表。

11月18日—11月19日,党校第32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

11月21日,领取《入党志愿书》。

11月21日—11月24日,召开支部大会,学院党委(总支)审查。

11月27日,将教工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交党委组织部。

12月16日前,校党委审批。

有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适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学院党委(总支)加注审查意见后,报校党委审批。对于拟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学院党委(总支)要提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2、材料的报送

11月9日前,报送教工党员基本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外调材料、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思想汇报、自传、支部考察报告、《教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接收预备党员,填写《发展党员审批表(教工)》(A4纸打印1份,加盖党总支或学院党委印章),11月28日报组织部。

预备党员转正,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教工)》(A4纸打印1份,加盖党总支或学院党委印章),连同党员个人档案,于12月8日前送交组织部。

三、新党员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最新的党员信息系统信息采集方法要求,新党员的信息报送采取整建制转递的方式进行。报送新党员材料时,由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信息管理员从组织部拷贝本学院所有党员信息数据包,并在各学院信息系统中,把新发展党员信息准确录入后,于12月15日前,以信息上报的方式将完整的党员信息数据包报送党委组织部。

四、表格下载

所有表格的样表可登录组织部网页,从“下载专区”处下载。

组织部工作邮箱:sdzzb2009@163.com。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16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4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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